醫用氣體站設計
氣站位置的選擇:醫院的氣站一般可分為中心氣站和手術部專用氣站兩部分。中心氣站一般包括氧氣站、壓縮空氣站和吸引站。因為氧氣、壓縮空氣和負壓吸引不僅手術部需要,醫院的其他病房、其他科室也需要,因此氣站的供氣能力要強。這些氣站的設備一般體積較大、重量較重、且有噪聲、振動、防火、防爆等問題,因此常采用集中建站、集中管理、集中供氣的方式。
《氧氣站設計規范》規定
(1)有噪聲和振動機組的氧氣站有關建筑,對有噪聲、振動防護要求的其他建筑之間的防護間距應按現行的國家標準《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的規定執行。
(2)氧氣站等乙類生產建筑物與民用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25m;與重要公共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50m。
(3)氧氣站應設在可燃氣體源或煙塵散發源全年風頻率最小的下風側。
(4)制氧站房、灌氧站房或壓氧站房、液氧氣化站房宜布置成獨立建筑物。
5)當氧氣實瓶的儲量小于或等于1700個時,制氧站房或液氧氣化站房和灌氧站可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內,但彼此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1.5h的非燃燒體隔墻隔開以及通過走道和丙級防火門相通。(6)當氧氣實瓶的儲量超過1700個時,應當將制氧站房或液氧氣化站房和灌氧站布置在兩座獨立的建筑物內。
(7)輸氧量不超過60m3
/h的氧氣匯流排間可設在不低于三級耐火等級的用戶廠房內靠外墻處,并采用高度為2.5m、耐火極限不低于1.5h的墻和丙級防火門,與廠房的其他部分隔開。
(8)輸氧量超過60m3
/h的氧氣匯流排間宜布置成獨立建筑物。當與其他用戶廠房毗連建造時,其毗連的廠房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并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1.5h的無門、窗、洞的墻與該廠房隔開。
醫用氣體站設計的一般要求
1)醫用氣站工作期間應保證連續、足量供氣。供氣質量和供氣壓力應符合使用要求。
2)儲存醫用氣體或液化氣體的氣源,應有不少于3日的儲備量。(3)氣瓶、儲氣(液)罐、制氣裝置等關鍵設備應分為兩組,兩組間可進行手動和自動切換,以保證連續供氣。
4)為調節用氣量與產氣量之間的不平衡,宜采用中壓或高壓儲氣罐
5)氣源系統應安裝超壓排放安全閥。安全閥的開啟壓力應比系統最高工作壓力高0.02MPa,回座壓力應比系統最高工作壓力低0.05MPa。安全閥泄壓管出口應設置在室外的安全地點。
9)當采用需要排水的泵和設備時,地面必須有排水溝或排水管。
10)室內噪音不應高于80dB(A);室外噪音不應高于60dB(A)。
11)站房應有良好的通風和采光。
13)站房內設備的布置應緊湊合理、便于操作和維修。主要設備之間的凈距宜為1.5m;設備與墻壁之間的凈距宜為1m。設備雙排布置時,兩排之間的凈距宜為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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